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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1月1日起,海关对进口大宗商品从逐批实施重量鉴定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.鹏通进口报关公司及时为进口商转载海关公告,如有延迟,请大家多多关注海关总署官网.400-1598-…
三、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重量,海关对申报情况实施抽查验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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鹏通供应链创立于2008年,十余年专注国际货运代理、进口清关代理、代理进口单证、ATA单证报关、临时进出口代理服务,如果您对我们的国际货运代理感兴趣,请联系我们:400-1598-02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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