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态资讯
掌握全球贸易最新动向洞见行业未来
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自2023年8月30日零时起(当地时间),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,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23年8月29日
公告下载链接:
本文标签:
400电话:400-1598-021
qq:3001398809
邮箱:inquiry@chinapantom.com
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宏北路18号碧
桂园中心2206-22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