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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对进出口铅蓄电池的检验监管要求

作者:编辑:来源:12360海关热线发布日期:2022-11-16
信息摘要:

海关对进出口铅蓄电池的检验监管要求

进出口铅酸蓄电池涉及的海关商品编码(HS编码)主要包括:8507100000启动活塞式发动机用铅酸蓄电池、8507200000其他铅酸蓄电池,以及8507901001铅酸蓄电池电极、8507901090其他铅酸蓄电池零件等。

《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9号),已取消了8507100000、8507200000两个海关编码的监管条件“A”,自2021年6月10日起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,截至目前,铅酸蓄电池相关的4个HS编码均已没有检验监管条件,无需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。

不过,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规定,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,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。因此,经危险特性分类鉴别为危险货物的铅酸蓄电池,出口前应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鉴定,经鉴定合格后方可出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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